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24日讯(记者 王为薇 通讯员 肖强)近来,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城区机动车噪声污染管理作业的布告》(以下简称《布告》),自5月28日起,全天制止车辆噪声超越88分贝的微型、小型客车在长沙城区部分路途通行。
《布告》称,为下降城市噪声、改进城市环境和进步市民生活品质,依据相关法令、法规规则,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就长沙城区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管理有关事项发布布告。
《布告》指出,机动车宣布的噪声应当契合国家相关规范。机动车发动机、排气管及消音设备等应当契合国家规则,制止私行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设备等行为。自5月28日起,长沙全天制止车辆噪声超越88分贝的微型、小型客车在以下路途通行:北二环、岳麓大路、麓谷大路、枫林路、麓景路、梅溪湖北路、西二环、南二环、湘江路、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香樟路、新花侯路、长沙大路、京港澳高速、汽配城路、锦绣路、福元路、芙蓉北路合围区域内的路途,包含鸿沟路途。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在外。
据了解,长沙交警将继续加大对不合法改装车辆的查办力度,并合作环保部分展开城区机动车噪音污染管理专项举动。“对噪声超支的微型、小型客车在本布告禁行区域内通行的,依法予以处分;对加装涡轮、改装排气管撤除消音器等不合法改装车辆,除责令恢复原状,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外,还可通报相关部分依法追究轿车改装企业的职责。”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次序科民警张琳介绍。